长春市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应届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除本人正常工资外,以市政府名义发给三年生活补贴,博士后每年24000元、博士生每年18000元、硕士生每年12000元。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在长春先落户口后找工作。毕业前没有找到接收单位的本科以上统分毕业生,可以先在长春落户,然后再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