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5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立市"动员大会,确立"科技立市"战略。市委书记吴亦侠作动员讲话,市长尚振令作工作报告。 |
|
|
5月1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科技立市"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
|
|
6月1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科技一条街若干政策暂行规定》。 |
|
|
9月22日,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长春市税务局以长科[1988]56号文件,印发《关于工业科学技术中间试验暂行管理办法》。 |
|
|
1988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1988]210号文件,印发《关于技术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
|
|
|
● 一九八九年 |
|
|
|
|
8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立市"经验交流会,市长尚振令作重要讲话。 |
|
|
1989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发[1989]32号文件,印发《南湖--南岭新技术工业园区管理的若干规定》。 |
|
|
1989年,长春市经济委员会以长经技字[1989]15号文件,印发《关于优秀新产品和十种最佳优秀新产品评选奖励办法》。 |
|
|
1989年,长春市经济委员会以长经技字[1989]19号文件,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 |
|
|
1989年,长春市经济委员会以长经技字[1989]21号文件,印发《关于企业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试行)》。 |
|
|
1989年,长春市经济委员会以长经技字[1989]23号文件,印发《关于工业企业新产品技术鉴(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
|
|
|
|
● 一九九〇年 |
|
|
|
|
|
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春高新开发区,为全国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 |
|
|
|
|
● 一九九一年 |
|
|
|
|
|
8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长春南湖--南岭新技术工业园区建设的暂行规定》(长府发[1991]70号)。 |
|
|
|
|
● 一九九二年 |
|
|
|
|
|
6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规定》(长府长[1992]45号)。 |
|
|
9月1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城区试办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规定》(长府发[1992]67号)。 |
|
|
11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
|
|
11月3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的规定》(长府发[1992]87号)。 |
|
|
|
|
● 一九九三年 |
|
|
|
|
|
1月19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经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论通过,发布施行。 |
|
|
3月1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的补充规定》。 |
|
|
4月4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被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 |
|
|
|
|
● 一九九四年 |
|
|
|
|
|
1月18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由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1994年1月15日通过,公布施行。 |
|
|
8月2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由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6月3 |
| |
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994年7月30日批准,公布施行。 |
|
|
10月7日,长春汽车经济贸易开发区(原长春汽车贸易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批准为全国性汽车批发市场,1996年7月17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为开发区。 |
|
|
12月8日,《长春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由长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4年9月10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4年11月26日批准,公布施行。 |
|
|
|
|
● 一九九五年 |
|
|
|
|
|
1995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 |
|
|
2月10日,《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由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4年12月28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1月18日批准,公布施行。 |
|
|
1995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大会,确立科教兴市战略。 |
|
|
12月20日,市委、市政府以长发[1996]1号文件,印发《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
|
|
|
|
● 一九九六年 |
|
|
|
|
|
4月1日,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长春市地方税务局以长科联[1996]46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长发[1996]1号文,对民营科技企业暂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
|
|
4月4日,《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由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6年1月19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6年3月23日批准,公布施行。 |
|
|
4月1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府办发[1996]12号文件,印发《关于对驻长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地方合作高新技术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
|
|
5月10日,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长春市地方税务局以长科联字[1996]64号文件,印发《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
|
|
|
|
● 一九九七年 |
|
|
|
|
|
8月4日,市委、市政府以长发[1997]13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我市计算机应用及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
|
12月26日,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草案的议案,决定对《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修改。 |
|
|
|
|
● 一九九八年 |
|
|
|
|
|
4月28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长江路开发区正式成立。 |
|
|
10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长江路电脑科技商品经营开发区鼓励经营和投资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 |
|
|
11月1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发[1998]75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
|
|
12月12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由长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0月23日通过,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1月28日批准,公布施行。 |
|
|
|
|
● 一九九九年 |
|
|
|
|
|
2月9日,市委办公厅以长办发[1999]5号文件,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关于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科技进步工作实行考核的意见》。 |
|
|
2月2日,李述市长专题听取科委工作汇报,对全市科技工作、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
|
|
|
● 二〇〇〇年 |
|
|
|
|
|
5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技术创新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决定实施特快列车、小型巨人、新星创业、专利扶持、农业技术创新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6项政府科技引导性计划;确立了光电子、微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医药、绿色食品、玉米深加工、汽车和新材料等8个重点领域。 |
|
|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市科委刘泽臣主任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和"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
|
|
6月26日,2000年长春计算机及软件博览会在长春科技城开幕。 |
|
|
8月7日,吉林中药现代化院士论坛,在省交通宾馆召开。国家科技部发展计划司齐让司长到会,并作了《关于"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的专题报告》。 |
|
|
10月9日,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长春科技城召开"6项政府科技引导性计划实施动员会",全面启动政府科技计划。 |
|
|
|
|
● 二〇〇一年 |
|
|
|
|
|
3月24日--7月25日,2001中国长春商业计划书大赛,在长春举行,这是国内商业计划书方面唯一的全国性赛事,来自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界的400多人参加大赛,有62个商业计划书获奖,中外十几家风险投资公司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 |
|
|
4月25日,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召开"长春市科技项目融资推介活动动员大会",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市商业银行、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8家商业银行参加。共推介科技项目124项,申请贷款额度共计22.7亿元。 |
|
|
4月29日,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首批列入市政府科技引导性计划的98个项目进行发布。24、2001年5月11日,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电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长发[2001]12号)。 |
|
|
5月11日,市委、市政府以长发[2001]12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光电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
|
|
5月24日,欧盟框架计划介绍会在长春举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王绍琪司长、欧盟驻华科技参赞尚德思先生等一行抵长,介绍欧盟框架计划,并就如何进行项目申报作专题辅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