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自 2004年11月30日起,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按照《指南》获取信息,并以此查阅相关详细内容。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网址为 http://www.ccst.gov.cn,也可以到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长春市人民政府1460室直接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和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长春市人民政府1460室进行查阅,联系电话:0431—88777252。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
1、机构职能:
1.1 长春市科技局职能
1.2 长春市科技局领导班子
1.3 长春市科技局处室设置和主要职能
1.3.1处室设置及主要职能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3)计划财务处
(4)国际合作处
(5)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6)农业科技处
(7)社会事业发展处
(8)机关党委
1.3.2 长春市科技局直属单位
(1)长春市知识产权局
(2)长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3)长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4)长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5)长春市科技评估中心
(6)长春市科技档案室
2、政策法规
2.1 国家科技政策法规
2.2 吉林省科技政策法规
2.3 长春市科技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3.1 整体规划
3.2 年度计划
4、工作业务
4.1 长春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产业目录
4.2 政府科技计划
4.3 中国科技商业计划书(长春)大赛
4.4 长春市科技项目融资推介活动
4.5 工作程序、规范
5、动态信息
5.1 科技局动态
5.2 通知通告
业务咨询电话: 0431—88777252
网址:http://www.ccst.gov.cn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两种形式:其中政策法规类、消息类、公告类、网上办公类政府信息在本机关的网站上予以公开,网站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直接查阅。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报刊媒介公布项目指南信息;
2、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公开近期重要信息;
3、编辑出版《长春科技进步报告》、《长春科技年鉴》、《长春科技统计年鉴》。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公开时间自政府机关做出公开决定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本机关在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期限将根据信息类别有所不同:
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永久保留,项目指南类信息保留到截止期后一周,其它信息,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网上不再保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 2004年11月30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长春市人民政府1460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联系电话:0431—88777252,传真号码:0431—88777253,通信地址:长春市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130022,电子邮箱地址:wangwz@ccst.gov.cn。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长春科技”网站( http://www.ccst.gov.cn )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以上两种申请方式要求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表》所列项目内容填写,如有漏添、错添信息等申请行为,本机关将不予受理。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如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内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程序,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最迟答复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不能给予答复,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投诉。
监督电话: 0431-88777252。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政编码:13002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