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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科学技术局职能

长春市科技局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协调解决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争取国家和省创新资源,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政府科技引导计划,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负责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科技中介服务功能,构筑技术、人才与资本的对接平台,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长春市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其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研究全市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定加强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全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负责全市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各类科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六)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有关合作项目、规划的申报、审核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出国团组的审核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全市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处室设置】
1 办公室 2006-10-28
2 政策法规处 2006-10-28
3 计划财务处 2006-10-28
4 国际合作处 2006-10-28
5 高新技术处 2006-10-28
6 农业科技处 2006-10-28
7 社会事业发展处 2006-10-28
8 机关党委 2006-10-22
【直属单位】
1 长春市知识产权局 2004-11-24
2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04-11-24
3 长春市科技信息所 2004-11-28
4 长春市技术市场办 2004-11-29
5 长春市科技评估中心 2004-11-29
6 长春市科技档案室 200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