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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委、市政府对组织实施创新基金工作一直十分重视。自1999年创新基金设立以来,长春市科技局每年都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基金指南的要求,宣传和讲解创新基金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组织、准备和申报的程序等,广泛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积极筛选和推荐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为了鼓励全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积极推荐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同时也降低企业的申报成本,长春市还制定了对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并获准立项的推荐单位给予前期工作补助费的政策。为此,全市各县(市)区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基金的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且形成了由市科技局、长春高新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等多途径推荐申报的畅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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